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省博达传媒有限公司 成都德源盛标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安徽省博达传媒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03703.51元[其中支付货款100000元、违约金96.51元(以10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3月16日起暂计算至2021年3月25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负担案件受理费1150元、保全费1020元、案件执行费1437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4-07 |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