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美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广西美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韦光福支付欠款人民币225465.3元。 案件受理费2341元、保全费1647元,合计3988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美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 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8-20 |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