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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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全宇商贸有限公司 源昇(天津)木业有限公司 唐山建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河南省建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河南省建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唐山建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唐山全宇商贸有限公司、李国军、刘艳磊、刘飞名下银行账户存款2591344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1-29 |
发布日期 | 2021-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