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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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西泰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 四川省广安佳霖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武穴市第一人民医院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江西泰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2 准许原告江西泰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3433元,减半收取16716.5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21716.50元,由原告江西泰开成套电器有限公司承担。 |
| 裁判日期 | 2021-06-02 |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