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波深慈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慈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
| 法院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给原告宁波深慈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记账凭证、账本、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资料、印鉴、证照(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驳回原告宁波深慈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原告宁波深慈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元、被告***负担35元,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