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民事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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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云南远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民事 |
法院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云南省开远市人民法院(2021)云2502民初329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原审原告李培新撤回起诉。 三、准许反诉原告云南远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反诉。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31200元,减半收取15600元,由李培新负担;一审反诉案件受理费15600元,减半收取7800元,由云南远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3542元,减半收取31771元,由李培新负担15885.5元,由云南远泽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负担15885.5元。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06-22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