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并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也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047.06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523.53元,由原告中鸿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
| 裁判日期 | 2021-09-22 |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