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三豪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1304民初203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三豪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龚一鸣。

原告***与被告三豪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3日立案受理,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杨小华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杨煦

书记员周瑞

裁判日期 2020-02-24
发布日期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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