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市亿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比利亚皮货集团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企业借贷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北京市亿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比利亚皮货集团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共计限额人民币133788166.55元。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7-11-20 |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