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成都富康兴恒劳务有限公司 四川山加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四川山加山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绵竹市剑南镇中心广场西侧地下室(时代都汇项目)-1-W003号的车位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归买受人彭小强所有。上述财产的财产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彭小强时起转移。 二、买受人彭小强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上述车位的相关备案及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彭小强自行承担。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4-28 | 
| 发布日期 | 2021-12-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