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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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青海苏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诉讼请求;

驳回被告(反诉原告)青海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500元,减半收取250元,由原告***承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110元,减半收取555元,由被告青海三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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