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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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 济南金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临沂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临沂市市中支行站前分理处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户为62×××16内存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兰山支行账户为16×××62内存款和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市中支行站前分理处账户为16×××16内存款共计145万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1-23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