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0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泽悦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湘潭紫鹿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湖南泽悦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喻洪武撤回对被告周泽光、湖南泽悦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泽悦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湘潭紫鹿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齐勇军、欧阳争光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7,360元,减半收取3,68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620元,合计6,300元,由原告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喻洪武负担。

本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裁判日期 2021-10-18
发布日期 2021-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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