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桂林市淦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平果鉴烽铝材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申请人平果鉴烽铝材有限公司自行履行付款义务,且申请人桂林市淦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也同意撤回保全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平果鉴烽铝材有限公司名下价值515,478元的财产的查封、冻结、扣押。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2-01 |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