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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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利辛县利达农贸市场武磊干菜店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利辛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李青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利辛县利达农贸市场武磊干菜店干货款115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0年2月5日起至全部款项清结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30%计算)。 案件受理费98元,减半收取49元,由李青杨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日期 | 2021-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