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82元,财产保全费1524元,两项合计3706元,由原告徐水兰负担50元,被告雷俊峰负担36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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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权利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28
发布日期 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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