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其他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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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以都匀市人民法院(2016)黔2701刑初224号刑事判决为执行依据的被执行人王华平罚金一案,指定由惠水县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都匀市人民法院在本裁定下达3日内,将本案全部卷宗材料移送惠水县人民法院,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8-11
发布日期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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