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奥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系其自愿处分诉权,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3276元,减半收取1638元,由上诉人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10-22
发布日期 2021-12-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