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济南奥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系其自愿处分诉权,没有损害他人的利益,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3276元,减半收取1638元,由上诉人贵安新区新特电动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1-10-22 |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