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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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石家庄禾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金信联建材有限公司 盐城乌宛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夏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济南拓宏亮化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佑亨贸易有限公司 济南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开发区景韵建材经营部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盐城乌宛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佑亨贸易有限公司、高新开发区景韵建材经营部、济南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拓宏亮化工程有限公司、石家庄禾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夏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00000元。 案件申请费1520元,由申请人山东金信联建材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2-09 |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