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关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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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厦门利恒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太平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升汇纺织工业控股有限公司 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升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有关的纠纷 |
| 法院 |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厦门利恒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提供近三个年度即2017至2019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给***查阅,由***至利恒公司办公场所查阅,利恒公司所提供的查阅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二、厦门利恒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披露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获得报酬的情况,该材料由***至利恒公司办公场所查阅,利恒公司所提供的查阅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由***负担20元,由厦门利恒股份有限公司负担80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