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台州市人民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卢中政、陈军华挂靠被申请人台州市人民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在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温州市瓯飞一期围垦工程施工Ⅰ标段水闸上部结构施工工程的工程款共计440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暂由申请人卢豪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1-09-09 |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