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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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老边区第三采石场 营口市老边区爆破服务队 营口泰通老边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2018)辽0811民初1480号民事判决,撤销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8民终211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原审原告营口泰通老边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40016元,由营口泰通老边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