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营口市老边区第三采石场
营口市老边区爆破服务队
营口泰通老边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营口市老边区人民法院(2018)辽0811民初1480号民事判决,撤销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8民终2118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原审原告营口泰通老边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40016元,由营口泰通老边爆破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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