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伊斯雷尔(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沈一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伊斯雷尔(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另行处理为由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伊斯雷尔(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系诉前调解案件,诉讼费予以免收。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录

附件: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裁判日期 2021-11-10
发布日期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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