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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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雷尔(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沈一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法院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伊斯雷尔(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另行处理为由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伊斯雷尔(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系诉前调解案件,诉讼费予以免收。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录 附件: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11-10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