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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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余市长天源贸易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新余市长天源贸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00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3-19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