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监督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邯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和支行 邯郸市东泰物资有限公司 河北天源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4日作出(2018)冀0403民初1569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一案,由本院执行。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在收到本案有关案卷材料后,通知有关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1-09-27 |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