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电信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解除对被告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70000元的查封;

二、解除对原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名下位于青岛市高新区房产的查封。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9-28
发布日期 2021-12-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