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瑞纳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源市聚芯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山东瑞纳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山东瑞纳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833.00元,由原告山东瑞纳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0-12-02 |
| 发布日期 | 2021-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