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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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国兴建材有限公司 宝应县赵鑫绮劳务服务中心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案按上诉人宝应县赵鑫绮劳务服务中心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上诉人宝应县赵鑫绮劳务服务中心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12-01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