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马鞍山贯虹实业有限公司
马鞍山汉鼎实业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田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
马鞍山市丹阳镇黄塘采石场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合同纠纷
法院 当涂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马鞍山贯虹实业有限公司、马鞍山市丹阳镇黄塘采石场、马鞍山汉鼎实业有限公司、***、***620000元银行存款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3620元,由申请人马鞍山市田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08-16
发布日期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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