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州海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广州市艾格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鞍山汇金运输有限公司 盖州市凯迪货物运输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鞍山汇金运输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107元,由原告鞍山汇金运输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陈 君 人民陪审员 田 鑫 人民陪审员 吴鑫宇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王 红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