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洛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杨振兴在华夏银行存款账户(账号:11465000000379719)、中国农业银行存款账户(账号:6228480218967688878)、中国民生银行存款账户(账号:1207014430360524)、中国建设银行(账号:6210814220004433479_156_1)、中信银行(账号:6226901706393356_000001)、西安银行(账号:710011010004863877)、中国工商银行(账号:3700022601093580831)、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存款账户(账号:085e9858e80c008705bee1174@wx.tenpay.com、085e9858e75a5d7764f965eb9@wx.tenpay.com),冻结期限为一年。

冻结被执行人刘焕在中国农业银行存款账户(账号:6228480218625582075)、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存款账户(账号:085e9858e4fa98b1b95f1c11a@wx.tenpay.com、279653316、085e9858e11b50d2326ab09b7@wx.tenpay.com),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0-20
发布日期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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