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熊一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合立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四川合立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四川合立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0元,由原告四川合立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0-22
发布日期 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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