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四川熊一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合立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四川合立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四川合立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0元,由原告四川合立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10-22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