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陕西申华永立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法院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20)陕0113民初12375号民事判决;

二、确认陕西申华永立置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3日,向郭小伟发出解除2015年3月6日郭小伟与陕西申华永立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曲江龙邸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的《解除通知函》无效。

一审案件受理费4100元,由陕西申华永立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4100元,由陕西申华永立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4-25
发布日期 202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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