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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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 邯郸市永年区路佳汽车运输队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市中心支公司 山东路宽物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1315元,由上诉人王双利、邯郸市永年区路佳汽车运输队负担7105元;由上诉人刘付国负担7105元;由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中心支公司负担710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31 |
发布日期 | 2021-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