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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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 七台河市中医医院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预交1384.00元,应收111.00元,由上诉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中心支公司承担,多收部分予以返还。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2-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