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青海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对被告青海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龚晨、龚楠的起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87998.46元退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30 |
| 发布日期 | 2021-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