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杭州萧山国投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房家加房屋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诉讼权利。原告杭州房家加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在本案宣判前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杭州萧山国投商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杭州房家加房屋租赁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0182元,减半收取计50091元,由杭州房家加房屋租赁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1-22 |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