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俤、泸州市江阳区蓝田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其他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泸州市江阳区蓝田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申请人泸州市江阳区蓝田土地整理开发有限公司、***价值46000000元的财产(具体财产详见《财产清单》)。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22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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