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保山昌宁长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昌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执行人段建国名下登记有位于昌宁县鸡飞镇八甲村委会的建设用地一宗【不动产权证号:云(2018)昌宁县不动产权第0000245号,不动产单元号:530524203208GB00003F00010001】。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三、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处置变卖、办理过户手续,不得设置权利负担。期满或履行义务后可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3-13
发布日期 202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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