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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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西安西光花卉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西安西光花卉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25元,由原告西安西光花卉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4-29 |
发布日期 | 2021-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