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1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安西光花卉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西安西光花卉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25元,由原告西安西光花卉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4-29
发布日期 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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