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异议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晓国酒业有限公司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
贵州省习水县习湖酒厂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天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黔诚久顺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变更贵州黔诚久顺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为法院依据本院(2015)遵市法民二初字第26号民事调解书受理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行申请执行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晓国酒业有限公司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申请执行人。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本裁定则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11-19
发布日期 202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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