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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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康中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城胤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安康市恒达建材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安康中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建行安康江北支行账号内存款4756447.23元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