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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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将被执行人调兵山市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坐落于调兵山市隆悦府小区房权证号为第SG××93、00××94、00××95、00××72、00××73、00274号六套门市房作价8,844,00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调兵山市国土资源局抵偿债务(包括评估费57,500.00,拍卖费29,717.00元),不足部分继续执行。上述财产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调兵山市国土资源局及被执行人调兵山市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时起转移。 二、申请执行人调兵山市国土资源局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
裁判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