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1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惠州市乐坛文化娱乐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乐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著作权权属纠纷
法院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97800元(含合理支出)(十案为9000元,一案为7800元);二、判令被告删除全部涉案音乐电视作品,停止侵权行为。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所有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原告经授权依法取得《路》《死性不改》《玻璃少女》等音乐电视作品完整著作权,是该音乐电视作品的合法权利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授权许可使用,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解和诉讼。被告在未征得原告的许可、未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场所内将原告拥有著作权的音乐电视作品复制保存在其服务器内并以卡拉OK方式向客户提供点播服务。经原告多方告知和交涉,被告拒绝与原告整体解决著作权许可使用问题。被告未经许可复制他人音乐电视作品并进行营利性放映,且未支付使用费,侵犯了原告的复制权、放映权,给原告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如所请,保护原告著作权不受侵犯,藉此鼓励文化繁荣与艺术创新。

被告辩称,我方没有收到任何法律文件,直接收到法院传票,我没有比对原告的光盘,不知道是否一致,我方有加入音集协,希望法院从轻判决。

查明的案件事实

经审理查明,原告提交了由太平洋影音公司出版的出版物《<英皇娱乐经典合辑>(一)》《<英皇娱乐经典合辑>(二)》《<英皇娱乐经典合辑>(三)》《<英皇娱乐经典合辑>(四)》,合辑封面载明英皇娱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皇公司)提供版权。本案被控侵权的163首音乐作品全部收录在上述出版物,分别是:《路》《死性不改》《玻璃少女》《美丽与快乐》《莫斯科没有眼泪》《跳班生》《Girls(女孩)》《一起喝彩》《有约》《八十块环游世界》《星光游乐园》《见习爱神》《我很想爱他》《素颜》《梨涡浅笑》《老鼠爱大米》《薄雾》《聪明笨伯》《活着》《怜香惜玉》《二缺一》《明明》《白头到老》《请你爱我》《故意》《单恋高校》《AhOh(啊哦)》《二见不合》《少女时代》《我门》《女皇》《有借有还》《我不是我》《我是谁》《圣诞结》《寂寞让你更快乐》《WhatDoYouWantPromMe(你想让我怎样)》《后知后觉》《如今我仍然是我吗》《世界剧团》《我好想你》《天涯无歌》《最爱》《爆了》《次要角色》《塑造角色》《终生角色(ToLoveYou版)》《眼红馆》《LetItBe(顺其自然)》《离开为了更好的回来》《你的承诺》《我的回忆不是我的》《非分之想》《悲情主角》《带着骨灰去旅行》《胡桃树》《渴睡症》《熟悉的陌生人》《谁》《无声占有》《相识以后》《小时了了》《一夜城》《回到最爱的那天》《弥足珍贵》《难以取替》《少年游记》《细味》《恋得更好》《我的魔术师》《ShowMe(向我展示)》《TheFeelin'(这种感觉)》《爱在记忆中找你》《让我爱你一小时》《如果时间来到》《同林》《爱人与海》《明天以后》《空中恋人》《情歌的意义》《时间》《一千零一次人生》《光源》《潮水》《看不见的距离》《流泪的歌》《你太贪玩》《如果说不爱你》《少年游》《远远的爱》《在地球漫步》《未来在等着现在的我》《旧梦不须记》《麻烦你》《破了的米菲兔》《天然呆》《我好得闲》《无人知道双子座》《小日子》《天窗》《快乐最快》《不浪漫罪名》《灵魂有罪》《心瘾》《爱不起》《我会知道几时要退》《伤心1999》《再见葫芦娃》《朋友啊朋友》《冲破》《锋味》《我存在》《谢谢你的爱1999》《281公里》《给天使看的戏》《早知》《回忆是后镜里的公路》《改造人》《估计错误》《无声仿有声》《香水》《你微笑时好美》《你不会了解》《只要为你活一天》《末世纪的呼声》《一击即中》《回甘》《BaBaBa(巴巴巴)》《RUOK(你还好吗)》《RingRing(铃铃)》《不要吃花生》《大个之后》《单身派对》《蝴蝶》《那个他》《下个他》《卿卿我我》《卿抚你的心》《全部给你》《夜半卿私语》《心邪》《打喷嚏》《白玫瑰》《男人是否都一样》《梅兰梅兰我爱你》《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后来》《普通朋友》《通电》《晚上我是天蝎座》《我的情书》《我自在》《星语心愿》《一只小猪》《有谁来爱我》《爱得起》《大巴比伦》《WhySOCool(为什么这么酷)》《花球寄语》《花与嫁纱》《冲流》《放开镜头》《惯性冬眠》。

2018年10月3日,英皇公司向原告出具授权证明书,授权事项包括:英皇公司将享有著作权的授权作品(包括涉案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以独家授权许可的方式授予原告,原告得以在卡拉OK经营场所独家行使,通过DVD光盘、硬盘、电脑软硬体、网络传输或经英皇公司同意的其他方式,向卡拉OK经营场所发布、传输、复制、放映、播放授权作品,并收取相应报酬的权利。除此之外,任何其他权利皆属英皇公司所保留而不在本授权证明书之授权范围内。原告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涉嫌侵犯音像作品复制权、放映权的主体进行维权,维权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刑事举报等方式。授权地域:中国大陆地区(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澎湖、金门及马祖等地区)。授权期限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止。2019年3月27日英皇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载明:追认及确认本公司于2018年10月3日发出的授权证明书及确认授权证明书的所有内容及权限。

2020年7月23日,申请人赣州国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谢雪娇向江西省兴国县公证处称:原告发现国内部分KTV、歌厅等营业场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其享有知识产权的音乐电视/音像作品。为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特委托赣州国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对相关KTV、歌厅等营业场所使用未经许可的音乐电视/音像作品的侵权行为收集证据,并申请保全证据公证。公证人员刘辉福、林灿年与谢雪娇于2020年8月8日来到广东省博罗县福园路与园洲大道交汇处上南中心广场三楼乐坛?Music量贩式KTV,并实施了以下行为:1、谢雪娇以一个普通消费者身份进行消费结算,取得消费凭证1张;公证人员对该消费凭证进行拍照,取得照片1张;该消费凭证原件由谢雪娇收执;2、公证人员对营业场所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拍照,取得照片7张;3、公证人员进入乐坛?Music量贩式KTVK20歌房后,运用自己手机的微信“位置”功能,取得位置图1张;4、谢雪娇根据目标歌单,在点歌设备上进行点歌;5、录像前谢雪娇将用于录像的专用手机交公证人员进行清洁性检查;6、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谢雪娇使用专用手机对盛歌汇量贩KTV811号显示屏所播放的“路”、“死性不改”、“玻璃少女”等歌曲的过程进行现场录像;7、录像结束后,公证人员当即将手机所录内容导入自己的电脑中,导完后将手机交谢雪娇收执。江西省兴国县公证处就上述公证过程出具了(2020)赣虔兴证内字第681号公证书。

本院比对被控侵权音乐作品与相应正版音乐作品的名称、词、曲、演唱者及作品画面。经比对,163首被控侵权音乐作品录制部分与相应正版音乐作品的作品名称、词、曲、演唱者及作品画面均一致。

另查明,被告惠州市乐坛文化娱乐传播有限公司是于2017年9月12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祖恩,经营场所位于博罗县园洲镇上南村制衣设计研发中心三楼,经营范围为量贩式KTV服务。被告自2019年起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签订《著作权许可合同》,许可使用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裁决理由和结果

本院认为,本案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涉及著作权的底稿、原件、合法出版物、著作权登记证书、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取得权利的合同等,可以作为证据。在作品或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本案中,原告提供《英皇娱乐经典合辑(一)》、《英皇娱乐经典合辑(二)》、《英皇娱乐经典合辑(三)》、《英皇娱乐经典合辑(四)》音乐合辑封面及内页歌曲清单均载明“英皇娱乐(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版权”等字样,可以作为英皇公司享有著作权的证据。

在本案中,被告并未提交相反证据证明授权作品与原告提交的合辑作品内容不同,根据现有证据,可以确认涉案音乐作品即为英皇公司授权原告使用的涉案音乐作品。根据英皇公司的《授权证明书》,原告依照法律和合同约定享有涉案音乐视频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其诉讼主体适格,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本案诉讼。本案中,涉案歌曲是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的、由一系列有伴音的画面组成,能够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音乐电视,系由特定音乐、歌词、画面等组成的较为有机统一的视听整体,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属于视听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关于被告是否构成侵权及其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依据(2020)赣虔兴证内字第681号公证书载明的内容,可以认定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其经营场所内通过卡拉OK伴奏系统及放映设备,向不特定的消费者公开播放涉案音乐电视,并收取相应费用。经比对,被告经营场所使用163首已被录制部分的被控侵权音乐作品与原告的正版音乐作品的名称、词、曲、演唱者及作品画面均一致,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相应作品的复制权和放映权,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关于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的问题。因原告的实际损失及被告的侵权所得无法确定,本院综合考虑案涉作品的流行程度、创作高度、侵权行为情节及侵权后果、被告的经营规模、经营模式及消费水平、主观过错程度、原告为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因素,酌定由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以及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16300元。

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惠州市乐坛文化娱乐传播有限公司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侵犯下列一百六十三个音乐作品的行为,并将音像内容从点歌系统中删除:

《路》《死性不改》《玻璃少女》《美丽与快乐》《莫斯科没有眼泪》《跳班生》《Girls(女孩)》《一起喝彩》《有约》《八十块环游世界》《星光游乐园》《见习爱神》《我很想爱他》《素颜》《梨涡浅笑》《老鼠爱大米》《薄雾》《聪明笨伯》《活着》《怜香惜玉》《二缺一》《明明》《白头到老》《请你爱我》《故意》《单恋高校》《AhOh(啊哦)》《二见不合》《少女时代》《我门》《女皇》《有借有还》《我不是我》《我是谁》《圣诞结》《寂寞让你更快乐》《WhatDoYouWantPromMe(你想让我怎样)》《后知后觉》《如今我仍然是我吗》《世界剧团》《我好想你》《天涯无歌》《最爱》《爆了》《次要角色》《塑造角色》《终生角色(ToLoveYou版)》《眼红馆》《LetItBe(顺其自然)》《离开为了更好的回来》《你的承诺》《我的回忆不是我的》《非分之想》《悲情主角》《带着骨灰去旅行》《胡桃树》《渴睡症》《熟悉的陌生人》《谁》《无声占有》《相识以后》《小时了了》《一夜城》《回到最爱的那天》《弥足珍贵》《难以取替》《少年游记》《细味》《恋得更好》《我的魔术师》《ShowMe(向我展示)》《TheFeelin'(这种感觉)》《爱在记忆中找你》《让我爱你一小时》《如果时间来到》《同林》《爱人与海》《明天以后》《空中恋人》《情歌的意义》《时间》《一千零一次人生》《光源》《潮水》《看不见的距离》《流泪的歌》《你太贪玩》《如果说不爱你》《少年游》《远远的爱》《在地球漫步》《未来在等着现在的我》《旧梦不须记》《麻烦你》《破了的米菲兔》《天然呆》《我好得闲》《无人知道双子座》《小日子》《天窗》《快乐最快》《不浪漫罪名》《灵魂有罪》《心瘾》《爱不起》《我会知道几时要退》《伤心1999》《再见葫芦娃》《朋友啊朋友》《冲破》《锋味》《我存在》《谢谢你的爱1999》《281公里》《给天使看的戏》《早知》《回忆是后镜里的公路》《改造人》《估计错误》《无声仿有声》《香水》《你微笑时好美》《你不会了解》《只要为你活一天》《末世纪的呼声》《一击即中》《回甘》《BaBaBa(巴巴巴)》《RUOK(你还好吗)》《RingRing(铃铃)》《不要吃花生》《大个之后》《单身派对》《蝴蝶》《那个他》《下个他》《卿卿我我》《卿抚你的心》《全部给你》《夜半卿私语》《心邪》《打喷嚏》《白玫瑰》《男人是否都一样》《梅兰梅兰我爱你》《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后来》《普通朋友》《通电》《晚上我是天蝎座》《我的情书》《我自在》《星语心愿》《一只小猪》《有谁来爱我》《爱得起》《大巴比伦》《WhySOCool(为什么这么酷)》《花球寄语》《花与嫁纱》《冲流》《放开镜头》《惯性冬眠》。

二、被告惠州市乐坛文化娱乐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北京乐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包含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16300元。

三、驳回原告北京乐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十一案案件受理费共计250元(每案受理费25元),由原告北京乐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负担120元(每案12元),由被告惠州市乐坛文化娱乐传播有限公司负担130元(每案1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8-09
发布日期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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