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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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区万华烘焙包装经营部 铅山县复兴中路品味空间蛋糕店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广信区万华烘焙包装经营部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信区万华烘焙包装经营部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广信区万华烘焙包装经营部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日期 | 2021-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