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辽宁易林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奥体万达广场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法院 | 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纪傅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徐桂林欠款2,500,000元; 二、被告纪傅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徐桂林欠款2,500,000元的利息(其中一笔以1,500,000元为本金,从2020年1月21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一笔以1,000,000元为本金,从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徐桂林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43,609元,由原告徐桂林负担19,914元,由被告纪傅华负担23,69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9-17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