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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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阳朔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执行人张晶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大研支行账号为62×××70的账户存款人民币410589元; 二、冻结被执行人张晶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大研支行账号为62×××35的账户存款人民币410589元; 三、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