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宁市一鸾伊儿美容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作出的(2021)桂01民终576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胡丹阳、南宁市一鸾伊儿美容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封慧敏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封慧敏与被执行人胡丹阳、南宁市一鸾伊儿美容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和解协议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终结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2021)桂0103执1343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9-09
发布日期 2021-12-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