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义乌市时代斯巴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义乌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马力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义乌市时代斯巴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代偿款人民币49669.55元; 二、被告杨飞在被告马力不能向原告义乌市时代斯巴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偿还上述款项的部分承担1/2的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义乌市时代斯巴鲁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42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602元;由被告马力、杨飞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9-18 |
| 发布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