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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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新疆神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盐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四川省盐边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0422民初49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回族,住***。 被告:新疆神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 原告***与被告新疆神宇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3月1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向本院递交诉讼费减、缓、免申请。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伟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杨懿 |
裁判日期 | 2020-03-25 |
发布日期 | 2020-04-13 |